学校关爱留守儿童管理工作制度[1](15)
发布时间:2021-06-06
发布时间:2021-06-06
禁
6.留守儿童之家活动室是留守儿童课余组织开展有益身心健康活动的场所,活动室内所有配置的电话、电脑、电视机、图书、体育器材等设备设施应充分发挥其作用,供留守儿童使用。因此,留守儿童之家活动室应向留守儿童开放。
7.活动室供留守儿童开展活动所配置的物品,要认真做好每次使用记录。活动室要建立健全各类“物品使用记录表”。留守儿童使用亲情电话或视频电脑与外出务工父母联系交流,由留守儿童及时填写《留守儿童之家活动室亲情电话(视频电脑)使用记录表》;借阅图书的,由留守儿童及时填写《留守儿童之家活动室图书借阅记录》等等;由帮扶值班教师组织留守儿童在活动室开展活动使用有关物品的,由帮扶值班教师负责填写《留守儿童之家活动记录表》。活动室具体管理人员要负责活动室物品使用情况的及时记录,并做好记录表的保存工作。
8.帮扶值班教师应与具体管理人员共同做好活动室物品的维护管理工作,并经常教育留守儿童要爱惜活动室所有物品,养成爱护公共财物的良好行为习惯。
9.活动室每次活动结束后,留守儿童所使用、借用的物品应及时归还,经活动室管理人员验收后放回原位。禁止活动室物品由留守儿童擅自带出活动室。
10.学校领导和活动室管理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保持高度警惕性,及时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防患于未然,以确保活动室活动的正常开展,使得师生健康不受损害,国家财产不受损失,环境不受污染。
11.严格活动室的安全防范措施,防火、防盗等设施和器材要齐全,并定期检修、更换,确保其正常、可靠、有效。
12.活动室用电必须专设,线路选择和布线要符合安全要求。要配备漏电保安设施。使用活动室用电时,必须由具体管理人员负责开启闸门,活动一结束,应立即关闸。离开前,应认真检查活动室各部位是否安全正常,门窗是否关好,
上一篇:爱国卫生月主题班会教案
下一篇:学校教材订购系统需求分析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