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心粮油店考核办法(10)
发布时间:2021-06-05
发布时间:2021-06-05
门面装饰与统一标准走样扣 2 分)。
7、店内外卫生、清洁、通风、明亮状况(8分)。
8、店内防鼠、防蝇等设施状况(4分)。
9、店内外管线、附属设施布设状况(2分)。
10、消防等安全设施(3分)。
11、粮油及其他商品摆放状况(6分)。
12、店主及营业员对有关法律法规熟悉状况(2分)。
13、出售商品明码标价(5分)。
14、商品包装状况(2分)。
15、出售商品质量卫生状况(8分)。
16、经营人员着装(是否统一、干净)(4分) 。
17、营业员服务、态度(4分)。
18、经营台账及统计资料报送(8分)。
19、《统一质量和服务承诺》上墙(5分)。
20、德州市“放心粮油食品店”匾牌悬挂(5分)。 (以上19项共计100分)
四、考核验收步骤及结果认定
1、申报者向“市粮食局放心粮油工程推进办公室”提报申请材料,由该办公室按照《德州市放心粮油食品店标准》进行初步审核。
2、德州市粮食行业协会根据申请规模,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考核验收认定小组,对经“市粮食局放心粮油工程推进办公室”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