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评标办法-川建造价发〔2014〕648号(12)

发布时间:2021-06-05

四川新评标办法

人向招标人承诺单价遗漏项目免费,或视为其费用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价格)之中。如中标,中标人应完成该项目,但该项目不得另行计价。

第二十三条 综合单价评审

综合单价的评审以保证清单项目必须的实体消耗和工程质量为目标,主要评审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主要材料(工程设备)消耗量及其单价。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附需要评审的主要材料(工程设备)表(详附件6),并明确品种、规格、质量档次等必需信息。

(一)主要材料(工程设备)消耗量评审

综合单价中的主要材料(工程设备)消耗量明显不合理时,报价评审组应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投标人对报价评审组提出的询问不能说明理由或报价评审组经评审认为其理由不成立的,报价评审组应否决其投标。

(二)主要材料(工程设备)单价评审

综合单价中的主要材料(工程设备)单价明显不合理时,报价评审组应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投标人对报价评审组提出的询问不能说明理由或报价评审组经评审认为其理由不成立的,报价评审组应否决其投标。

第二十四条 不平衡报价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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