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郊农户土地流转意愿分析_(5)
发布时间:2021-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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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劳动力;而劳动的边际产出较高的农户,则会从劳动力市场上雇佣劳动力以增加对土地的劳动投入。反之亦然,在完全的土地市场和缺失的农村劳动力市场下,农户仍可以通过土地交易达到最优资源配置。但是,如果农村劳动力市场和土地市场都不完全,则农户会因失去价格信号的参考而无法做出准确的生产决策。“双重市场缺陷”的存在导致农户倾向于“自我剥削”,此时Chayanov(1925)描述的农民出现:由于缺少选择,农民由其消费所决定的机会成本降到低得不能再低的程度,这诱导他们在土地上投入过多的劳动力。也就是说,如果劳动力市场与土地市场出现了“双重缺陷”,通过价格信号配置资源的方法不再适用了,这时农民将在土地上投入过多劳动并带来效率的损失。
然而,社会经济结构的变迁给农民提供了更广阔的选择空间:农民不再局限在农村劳动力市场上,而是积极冲破种种束缚,进入城市劳动力市场寻求更高的回报。这就使得原先存在的“双重缺陷”带来的扭曲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由于城市劳动力市场通常具有容易度量的工资水平,在价格信号的引导下,农民的劳动投入决策也就更加理性。
假设4:农民进城的“待遇”影响农户流转意愿
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和土地流转的关系至少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农民在城市劳动力市场的“待遇”直接影响其土地的供给。“待遇”包含的因素很多,比如农民进城找到工作的难易程度、外出打工的远近、工作的稳定性以及换工作的难易程度等。如果“待遇”较好,农民的风险承受能力会增强,对土地的依附性也会下降。另一方面,农民离乡进城能够提高对土地流转的需求。现有的土地制度带来的效率损失部分来自于无法实现土地的规模经济,而农地经营权的流动和集中能够整合土地资源并实现规模经济的好处。农村大量劳动力的转移不仅增加了土地流转市场上土地的供给,还因规模经济的存在进一步刺激了土地的需求。
三、实证分析
(一)数据来源与变量选取
1、数据来源及样本村情况
本文所用数据来源于笔者2006年12月在北京郊区6村进行的调研,通过问卷调查和深入访谈等方式,我们共采集样本246份问卷,其中有效问卷237份。样本中六个村子均不同程度的进行了土地流转,当地农户对土地流转的过程以及成本收益都有较为清楚的了解,土地流转意愿也就更具有代表性。
2、变量选取与模型设定
影响农户土地流转意愿的变量有四类,分别度量社会保障、法律、劳动力市场和家庭情况对农户土地流转意愿的影响。社会保障变量是一个虚拟变量,我们把有一定的养老补贴、土地流转补助以及失业保险的农户赋值为1,否则为0。
在衡量法律因素对农户土地流转意愿的影响时,我们选取了土地调整时间间隔和土地流转权利的完整性两个变量。其中,土地流转权利的完整性是虚拟变量,由弱到强分别是:完全不能转让、可转让给集体组织、可转让给本村的任何人、可转让给外村的任何人。由于样本量有限,6个样本村的真实土地调整年限与土地转让权的界定也大致相同,因此如果选取真实值有可能导致结果不显著。作为一种尝试,我们选用了农户对法律变量的主观看法⑨作为所衡量变量的替代变量。农户通常缺乏关于土地调整年限、尤其是土地流转权利的确切信息,因此其主观看法也许更能反映制度因素对流转意愿的影响。其余解释变量的描述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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