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讲义(01-14)讲(5)
时间:2025-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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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特殊法,适用于全国公民的为一般法。从调整对象看,适用于特定调整对象的法律为特殊法,适用于一般调整对象的法律为一般法。
二、社会主义法的基本内容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内容十分丰富,涉及到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方针、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体现在立法、执法和守法3个方面,主要包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行政、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主义法的体系、社会主义法的适用等内容。
(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行政
1.依法行政的基本准则
2.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1)合法行政。
(2)合理行政。
(3)程序正当。
(4)高效便民。
(5)诚实守信。
(6)权责统一。
(二)社会主义法治
1.社会主义法治的含义
社会主义法治有3层含义:
(1)社会主义法治泛指立法、执法和守法。
(2)社会主义法治专指社会主义的法律、制度。法治专指法律、制度时,常称其为法制。这是一种狭义上的法治概念。
(3)社会主义法治特指守法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保障,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法律化、制度化,并严格依法进行国家管理的一种方式。
2.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内容
为了有效地保障社会主义民主和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是对社会主义法治基本内容的精辟概括,其核心是依法办事。
(1)有法可依是确立和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的前提。
(2)有法必依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中心环节。
(3)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切实保证。
(三)社会主义法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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