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山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ADR报告接收、审
时间:2026-01-21
时间:2026-01-21
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接收、审核
提交与评价上报程序
为完善我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程序,规范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接收、审核、提交与评价上报工作,依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山东省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制订本程序。
一、本程序适用于我省各级药品不良反应专业监测机构。
二、基本概念和职责分工
本程序中的“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是指通过我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收集到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病例报告,不包括文献或媒体等其它途径报道的药品不良反应信息。
1. 基本概念
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接收是指各级监测机构对辖区监测机构、报告单位或个人以纸报表或电子报表形式报告的药品不良反应病例的接收。
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审核是指监测机构对接收的病例报告按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技术规范进行真实性、完整性的调查核实、修改和补充完善。
上一篇:英国文学知识120题
下一篇:厦门旅游拓展公司哪家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