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佛教旅游资源及开发原则(6)

时间:2026-01-21

试论佛教旅游资源及开发原则

第三,组织、倡导一些具体的生态活动,寓“教”于游,让游客充分体验佛教的生态原则,以使游客能够在日后的生活中坚守生态观念。如:通过放生和拒绝使用一次性餐具等活动,提醒游客不要滥杀生灵,恣意索取;通过建议敬献鲜花代替焚香化纸,来提醒游客注意保护生态环境;通过建议游客“惜福”,做到不浪费资源,养成物尽其用、节约资源的习惯。

(三)特色性原则

特色性原则指开发佛教旅游资源一定要体现出佛教文化的特征,挖掘佛教旅游资源的特异性,吸引客源,为游客提供一种特有的旅游体验和感受。“特色就是生命”。开发任何一项旅游资源都要最集中地反映其特色,开发佛教旅游资源更是如此。

首先,在开发项目上,要紧紧围绕佛教文化的主题,根据佛教景点的不同特点,开发一些有别于其它旅游活动的特色性旅游项目,如:佛教与茶道、佛教与武术、佛教与气功、佛教与医药、佛教与音乐、佛教与书法、佛教与民俗、佛教与传统节日文化等,创造出浓郁的佛教旅游氛围,在良好的佛教旅游环境中,使香客、游人得到独特的体验和感受。

其次,在开发方式上,要从观赏性开发向参与体验性开发转变。观赏性开发是佛教旅游资源的静态式开发,以游客参观陈列式佛教景观、建筑和塑像等为主要游览方式。由于这种游览形式单调,几乎没有可供游客主动参与活动的机会,游客很少能够真正亲身体验和感受佛教文化的奇妙多姿,难以得到更高层次的旅游收获, 所以,已经越来越不能调动游客的兴趣。参与体验性开发则是佛教旅游资源的动态式开发,除了安排一般性的游览活动以外,还开发了一些与佛教活动有关的动态参与项目。如组织有兴趣的游客参与浴佛、食斋、放生等佛事活动,参与佛教开光、方丈升座、传戒及佛诞庆日等特定的法会活动。从观赏性开发向参与体验性开发的转变,可以更加深入地展示佛教旅游的特色性,可以充分调动一些游客的旅游积极性。游客可以在动态的佛教旅游活动中,亲身体验出家弟子的日常生活、功课以及丛林清规、宗教戒律等,他们食的是斋饭,住的是僧舍式旅馆,听的是晨钟暮鼓、经声喃喃,观的是香烟缭绕、法相森严,购的是佛教旅游商品,在一种肃穆、崇敬的心态中感受佛教独特的生活氛围,摒弃杂念,忘却烦恼,净化心灵,实现佛教旅游的深层收获。

当然,强调佛教旅游资源开发的特色性并不否定对同一旅游地相关旅游资源的开发,因为单纯的佛教旅游也难以吸引大量的普通游客,相反,开发其它旅游系列产品既可以解决“白天看庙,晚上睡觉”的单调,又可以在系列旅游活动中更加突出佛教旅游的特色性。

[参考文献]

[1]侯冲.宗教生态旅游与21世纪人类文明[J].思想战线,2000,(5).

[2]颜亚玉.宗教旅游论析[J].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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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霍国庆.佛教旅游文化[M].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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