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薪酬设计方案(3)
时间:202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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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薪酬结构
第十二条 公司员工收入包括以下几个组成部分: (一) 固定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等级工资; (二) 浮动工资,包括绩效工资、年底奖金、销售提成;
(三) 附加工资,包括一般福利、四项统筹以及企业为员工代交的个人收入所得税。 第十三条 固定工资
(一) 固定工资 = 基本工资 + 工龄工资 + 等级工资
(二) 基本工资:每月600元,是为了保证每一位员工最低生活要求而设立的保底工资。 (三) 工龄工资:体现了员工的工作经验和服务年限对于企业的贡献,在ZZ集团内部的工龄
工资为5元/年,ZZ集团外的工龄为2元/年。ZZ集团内部工龄自参与组建ZZ集团的单位起开始计算。
(四) 等级工资:按照岗位评价的结果确定,体现了岗位的内在价值和员工技能因素。 第十四条 浮动工资
(一) 浮动工资包括绩效工资、年底奖金与销售提成几种形式。
(二) 绩效工资与每季度的考核结果挂钩,体现员工在当前岗位和现有技能水平上通过自身
努力为公司实现的价值。绩效工资按季度计算,下一季度分摊到3个月支付。
(三) 年底奖金与年度考核结果和公司年度经营情况挂钩,是在公司整体经营效益的基础上
对员工的一种激励。年底奖金下年初支付。
(四) 销售提成专门针对与销售工作直接相关的人员,体现销售人员的业绩与能力,具体数
额按照销售收入一定比例来确定,计算办法参见公司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 附加工资
(一) 附加工资 = 餐费 + 一般福利 + 四项统筹 + 个人所得税 (二) 附加工资是公司正式在册员工所能享受到一种福利待遇。
(三) 餐费是公司为每一位员工发放的一种就餐补贴。每月300元,计入当月工资。 (四) 一般福利是指员工在各个重大节日期间获得的公司为其发放的过节费和其他实物形式
的收入。
(五) 四项统筹包括住房基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企业与员工各承担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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