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厂安全操作规程汇编(21)
时间:2026-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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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不得探身越过或绕过锯机,锯片未停止时不得从锯或工件上松开任何一 只手或抬起手臂。
⑹护罩未到位时不得操作,不得将手放在距锯片15厘米以内。
⑺维修或更换配件前必须先切断电源,并等锯片完全停止,
⑻发现有不正常声音,应立刻停止检查.
5.7.5.3 工作后
⑴关闭总电源
⑵清洁、整理工作台和场地
5.7.5.4 如发生人身、设备事故,应保持现场,报告有关部门。
5.7.6 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5.7.6.1 砂轮机开动前,必须检查,如发现破裂歪曲或形状不圆、不正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5.7.6.2 砂轮机夹板要紧固,平均加铁直径要在砂轮的1/2以上。
5.7.6.3 磨削时,不得用力过大,并禁止两人同时磨削。
5.7.6.4 砂轮机要有研磨台并与砂轮要有3mm的间隙,并要随时调整;安装砂轮时,要检查有无崩裂、破损现象。如有不良,禁止使用;在装轴时,不准敲打或过度压合。
5.7.6.5 磨削时,要戴防护眼镜,研磨狭小工作物时,要特别注意手指,戴上手套。
5.7.6.6 砂轮只限研磨工具,禁止旋磨大铁活及薄铁板。
5.7.6.7 砂轮周围要围以罩盖,砂轮转速不得超过容许的速度。
5.7.6.8 要检查砂轮机的马达接地线是否良好,并要经常检查防护罩等,如有缺陷,禁止使用。
5.7.6.9 砂轮机要固定有专人负责检查,加油清扫,并要定期检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