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厂安全操作规程汇编(10)
时间:2026-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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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降转或进行停泵操作,泵后压力不允许超过1.35MPa
5.1.15.4 预冷液氧泵前必须将贮罐压力增至0.06—0.1MPa,预冷充瓶期间不能延误空分系统向贮罐放液氧。
5.1.15.5 雨天,预冷(或启泵)期间,泵头及泵前保温较差的管道必须做好防雨措施,以避免带来不必要的操作和液氧的浪费,并注意泵体放空阀的冻结。
5.1.15.6 高温天气启泵后,在充装前两排氧气瓶时,泵体放空阀需适当开大,在保证泵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尽量避免液氧浪费。
5.1.15.7 启泵时,先接通电磁调速电机控制器电源,检查调速旋钮是否在零点,按下电机运行按钮,然后旋动转速按钮加转,最高转速不得大于700r/min(或临时规定的转速值),并将实际转速与表针指示转速认真核对。
5.1.15.8 由于预冷不完全造成液氧泵运转中途不打压,应先开大泵体放空阀,若不见效果再开泵后放空阀(若泵后压力大于2.5MPa需通知充装岗位先卸压,再开泵后放空阀)。
5.1.15.9 停泵时应先将泵转速指针调至零,按下电机停止按钮,切断电磁调速电机控制电源,然后关闭液氧泵进泵阀,打开泵体放空阀,卸压操作由充装班进行,打开泵后放空阀,放空阀没液时应及时关闭。
5.1.15.10 在液氧泵转速较高,充瓶量比较大时,要避免空温气化器后管道大量结霜。
5.1.15.11 进入噪声大于等于75分贝区域时戴好耳塞。
5.1.16 氧气瓶检验安全操作规程
5.1.16.1 气瓶检验间必须执行“动火安全技术规程”,且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1.16.2 气瓶检查前,应对气瓶进行处理,达到下列要求方可检验。
⑴在确认气瓶内气体压力降为零后,方可卸下瓶阀。
⑵易燃气体气瓶须经置换,严禁压缩空气进行气密性试验。
5.1.16.3 气瓶阀门不通时,严禁用嘴吹气疏通。
5.1.16.4 修理气瓶和进行水压试验时,工具、零件、手和工作服上严禁有油脂。
5.1.16.5 拆卸瓶阀时应用手摸瓶阀,若处于低温不能马上拆,以防低温冷、脆损坏瓶口。
5.1.16.6 拆卸瓶阀时,拆卸人的任何部位均不得在气瓶垂直方向,且瓶阀不得朝向门、窗。
5.1.16.7 气瓶进行水压试验前,内部必须彻底清理,同时进行内部检验,新制造的气瓶要逐个测定重量,并记录于检验记录上。
5.1.16.8 气瓶进行水压实验时,应遵守以下各点:
⑴气瓶灌满水后,在试压前应停留一定时间,以排除瓶内残留气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