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厂安全操作规程汇编(15)
时间:2026-01-18
时间:2026-01-18
5.3.5.2 接班必须检查好各种设备是否完好。
5.3.5.3 检查水位表、各种压力表和安全阀、排污阀是否正常。
5.3.5.4 锅炉工作压力不得超过4kg/cm2,以免发生意外。
5.3.5.5 检查出现问题及时找维修人员处理。
5.3.5.6 检修时挂好警示牌“有人在工作”。
5.3.5.7 检修完毕后,设备确认无误后方可点炉。
5.3.5.8 每年必须到劳动局检查安全阀和压力表一次。
5.3.5.9 每天把锅炉房外通风不好的位置测煤气一次,防止煤气中毒。
5.3.5.10 门前应挂好警示牌“锅炉重地,闲人免禁”。
5.4 发电车间安全操作规程
5.4.1 130t锅炉运行工安全操作规程
5.4.1.1 上岗前职工劳保着装必须穿戴齐全规范,锅炉巡检必须两人同去同归,携带运转正常的报警仪。
5.4.1.2 锅炉点火、停炉操作严格按照操作票执行,运行中出现异常现象或紧急情况按运行规程处理。
5.4.1.3 在运行中随时观察锅炉的燃烧状况,如发现锅炉灭火,立即关闭高炉煤气、混合煤气快切阀,查明原因消除后再按点火程序重新点火。
5.4.1.4 锅炉停炉、煤气系统检修时,应作到可靠切断煤气来源,煤气系统吹扫完毕后,应将氮气与煤气系统彻底断开,严防煤气串入氮气管道发生中毒事故。
5.4.1.5 煤气压力剧烈波动或煤气压力低于3000Pa时不得使用煤气,作业环境CO浓度最高允许为30mg/m3如果发现有煤气泄露时,应立即按煤气事故处理并报告生产科和车间领导、
5.4.1.6 每日一值班分别对每台炉进行定排一次,排污人员必须戴好帆布手套,排污时身体和头部不应正对门杆,不准同时开启两个以上排污门。
5.4.1.7 按照锅炉巡检制度认真巡检,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汇报。
5.4.2 汽机运行工安全操作规程
5.4.2.1 上岗前员工劳保必须穿戴齐全规范,重大操作必须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