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鼎湖区坑口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5)
时间:2026-01-22
时间:2026-01-22
肇庆市鼎湖区坑口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擅自填埋、占用城市蓝线内水域; 3、影响水系安全的爆破、采石、取土; 4、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
5、其它对城市水系保护构成破坏的活动。 (二)蓝线范围控制要求如下:
1、西江:蓝线控制以规划西江河道控制范围为界; 2、后沥涌:蓝线控制以规划后沥涌河道控制范围为界; 3、鼎湖排洪渠:蓝线控制以规划鼎湖排洪渠控制范围为界; 4、下湾水库:蓝线控制以下湾水库控制范围为界。
第二十四条
本区绿线控制要求:
本规划确定的绿线是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 (一)在城市绿线范围内应进行以下的严格控制:
1、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限期迁出;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
3、近期不进行绿化建设的规划绿地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应当进行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并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予以严格控制;
4、各级绿地不得任意侵占和建设建构筑物,各街坊绿地率应满足附表二的相关要求。绿地应有三分之一以上面积在日照阴影范围之外。提倡屋顶绿化、立体绿化、草坪砖停车场。 (二)山体绿线控制要求如下:
鼎湖山与羚山均以山脚处包围的绿地地块(公共绿地和防护绿地)的边界线与规划道路红线共同作为山体的控制绿线。 (二)河道绿线控制要求如下:
西江、后沥涌、鼎湖排洪渠以及下湾水库均以蓝线外侧包围的绿地地块(公共绿地和防护绿地)作为河道的控制绿线。 (三)公园绿线控制要求如下:
公园绿线控制在45-06、45-10、46-06、46-09、65-11、68-01-03、68-01-04、68-02-02、68-02-03、69-02-03、69-02-06、74-14、76-03、76-04、76-08、77-09地块用地边界线; (三)道路、街头绿线控制要求如下: 1、庆云大道两侧绿线控制在道路红线外20米; 2、星湖大道两侧绿线控制在道路红线外15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