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鼎湖区坑口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3)
时间:2026-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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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鼎湖区坑口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3、弹性原则; 4、可操作性原则; 5、生态原则。
第十条
本次规划期限为:2009年—2020年。
第十一条 规划控制框架:本次规划的土地利用采用街坊——地块二级控制框架:第一级以主干道、绿带为界,为一个基本的交通与功能活
动单元,称为街坊管理单元;第二级划分根据地块性质特点和具体情况作进一步细分,称为地块。
第十二条 控制方式:地块控制为基础,街坊控制为弹性,分区控制为规划技术保障。
1、地块为本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控制单元,地块中的规划建设项目不得违反地块规划控制要求;
2、土地出让以街坊为单位时,规划建设方应按街坊的规划控制要求进行规划建设。若规划建设方在满足街坊控制要求的前提下,提出新的街坊详细规划方案,并且能够表明方案对城市功能与环境品质更为有益,通过专家论证与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并按程序审批后,可按规划方案实施;
3、规划实施项目突破街坊控制要求时,城市相关主管部门必须在满足分区控制要求的前提下,对分区进行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通过专家论证与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并按程序审批后,各街坊与地块可按新的规划控制要求控制。
第十三条 本规划区共划分为26街坊189地块。
第三章 规模及综合经济技术指标
第十四条 用地规模
规划总用地面积:1149.02公顷;城市建设用地面积:1059.75公顷;非城市建设用地面积:89.27公顷;规划建筑总量:900.02万平米;绿地总面积307.49公顷;人均绿地面积15.62平米/人;公共绿地总面积220.64公顷,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1.21平米/人。
第十五条 人口规模
本片区规划居住人口为19.69万。
第十六条 综合经济技术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