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时评专辑(2)
发布时间:2021-06-12
发布时间:2021-06-12
华商时评专辑
“先看病再付费”何以被望文生义
■ 王攀
2013年2月20日 华商报
卫生部医政司医疗管理处处长焦雅辉19日表示,关于“先看病后付费”模式,卫生部倡导在有条件地区开展试点,但从未要求“全面推行”。目前,全国20多个省份正对此进行探索。但受社会征信体系、医保报销水平等条件限制,这种模式短期内无法全面推行。
首先需要澄清的是,不要对“先看病再付费”望文生义。它只是对医保报销部分,以往由患者先垫付,与医院结账之后再到医保机构报销,变成现在先由医院垫付,看完病之后,再由医院直接与医保机构结账。此外,并不是所有的病都可以医保报销。所以,看到“先看病再付费”就认为以后看病不用先付钱了,这是误会。
但为什么还会有那么多人望文生义,然后一片叫好呢?这个问题,我们过一会儿再说。我们先说说医保报销部分“先看病后付费”有什么好处,而卫生部又为什么否定了这一模式“全面推行”。
医保报销部分“先看病后付费”,绝对是好处多多。第一,省去了患者许多麻烦。患者先垫钱,然后再到医保中心报销,这中间要付出精力和成本的。第二,医院和医保机构直接对接更有效率。医保机构不必面对一个个的患者,直接面对医院,由医院对患者进行汇总更有效率。第三,可以减少弄虚作假。当然,医院对医保机构也会有弄虚作假。但毕竟这种机构对机构的做法,相比医保机构对患者可以更规范一些。第四,这也是最重要的,医保机构和医院对接,可以减少过度医疗。因为患者不具备专业知识,没办法甄别医院的过度
医疗,但医保机构有专业优势。
那么,既然“先看病后付费”有这么多好处,为什么不能“全面推行”呢?卫生部说的理由也是事实。眼下,我们的医保尽管覆盖范围已经很高了,但统筹水平很低,别说全国统筹,就是在省内市与市之间、县与县之间都未必完全统筹,而患者看病跨区域现象又非常普遍,在这种情况下,单个医院与地方医保机构之间并没有无缝对接。在更大范围内,医院和医保机构直接对接上还有制度藩篱。所以,也只能在某个区域做到,不可能全面推行。
再回过头来说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对“先看病再付费”望文生义。看病贵是一座大山,这基本上是共同的感受。民众看不起病、医院不见钱不看病的现象,更是普遍。最近为救助大病患者,郑州出现的“全城吃面”,乌鲁木齐出现的“全城买鹅”,都是典型。在农村,因为看不起病、甚至连小病都看不起的,不得不在家养着;在城市,一些条件非常好的家庭,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现象,也都在深深地刺痛着社会的神经。眼下,虽然医保覆盖面很大,但保障水平低。在这种情况下,看到要“全面推行”“先看病后付费”模式,当然是一片欢呼。 面对民众的呼唤,对于医保报销部分“先看病再付费”模式,卫生部不能否认了之,要从民众的反应中看到期望,及时升级医保统筹水平,尽早实现医院和医保机构的全面对接;此外,更要从国家层面回应眼下存在的看病贵难题,当民众得了大病,国家要做到,即使不求助社会爱心,也不至于感到无望。
对茅台五粮液“拍苍蝇”引不来反垄断狂欢
■王传涛
2013年2月20日 华商报
有报道称,茅台和五粮液因实施价格垄断被罚4.49亿元,所罚金额是上年度两家酒企销售额的1%。茅台集团此前曾发布声明称,根据国家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和贵州省物价局的检查情况,公司决定取消以前违反《反垄断法》有关的营销政策,立即进行彻底整改,具体措施随后公布。根据声明内容,贵州茅台决定取消此前公司实施多年的“限价令”。(2月19日中广网)
其实,就程度和档次而言,茅台和五粮液只是当下垄断体制中的“小苍蝇”,如果不对那些处于绝对性垄断地位的“真老虎”进行反垄断,被垄断蚕食的公众利益就永远得不到归位。政府的反垄断之举,也引不来公众的狂欢。
一者,白酒虽然存在不同程度的垄断,但白酒行业,毕竟属于自由市场竞争的机制。价格垄断,当然属于垄断的性质。以茅台为例,十几年来,其个别品牌价格上涨十余倍,就是极不正常的现象。可是,茅台和五粮液虽然推行了多年的只升不降的“限价令”,但作为特定的消费群体,何尝不是“愿打愿挨”?而且,一场塑化剂风波,就会让整个白酒行业产生大地震,不仅股市受挫,而且,在市场的价格和销售方面,也会存在起伏。白酒行业的垄断,对于石油、电力、铁路等领域而言,简直就是“小儿戏”。
二者,茅台和五粮液并不属于公共消费品。于很多普通
民众而言,对茅台和五粮液进不进行反垄断,是“事不关己”的神仙打架的范畴,反正其价格已经不是我等能消费得起的水平。而许多公共消费品,如水、电、石油、石化、铁路、金融、邮政、通信、宽带等诸多行业的服务和消费品,才与民众关系更加密切。相比较于对白酒行业进行反垄断,公众显然更希望国家相关部门在诸上行业及领域之中来几次“打老虎”的反垄断之举。
现在的反垄断形势与反垄断举措,既不叫好,也不叫座。打个比方,《反垄断法》正如一门大口径的加农炮,理应在反垄断攻坚战中,对一些处于绝对垄断的央企和地方国企有很大的威慑作用。可是,这座立了4年多的加农炮,却只是打了几只蚊子。除了去年年底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宽带不宽”现象的垄断调查,这座加农炮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更悲催的结果是,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被反了垄断,我国的上网速度仍然如蜗牛一样缓慢。
《反垄断法》是一部法律,代表着一种常态化的机制。反垄断不是一时之事,不是应景之事,不是性情之事。反垄断关乎公共利益,关乎民众福祉,所以,反垄断应该是一种态度和立场,公众希望反垄断不是一时之需的“样本”和“运动”,而应该成为国家相关职能部门时时刻刻都持有的态度,是每天都要做的本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