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时评专辑(6)
发布时间:2021-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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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时评专辑
要求信息公开的『中国式』抗议
■顾则徐
2013年2月28日 华商报
据媒体报道,日前有华东政法大学学生赵东海向国家发改委申请公开提高成品油价格的法律依据,又有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生黄雅璟和中山大学学生钟恒也向国家发改委寄出了申请公开成品油价格上调依据的邮件。我以为,与其说这是要求信息公开,毋宁说是一种中国式的公民抗议。
国家发改委宣布提高成品油价格并不是第一次,以往总的特点是国际油价下跌则中国油价基本不降或少降,国际油价上涨则趁势涨价。尽管有官方“专家”试图用各种方式解释中国油价并不算高,但事实是经过这样以涨价为基本特征的逐步积累,中国成品油价格早就高于美国等其他世界主要消费市场。对于消费者来说,社会最终产品的价格首先是一种简单事实,同一号或品质类似的汽油在甲地和乙地分别是什么标价,只要放到桌面上一比较即可,在这种简单事实面前,官方“专家”的所有饶舌对于消费者来说都是十分可笑的。但是,可笑归可笑,在垄断环境下消费者终究还是无奈,必须要接受垄断方单方面提供的价格。
问题在于,谁是垄断者?中国的石油公司愿意承认吗?宣布涨价的并不是石油公司,而是国家发改委。消费者购买石油公司产品但并不存在与石油公司进行议价的平台和渠道,价格制定方是消费者不可与之议价的国家发改委,其所制定的价格属于政令,而不是买卖双方的契约,消费者只有服从义务。既然是政令,消费者进行消费时候诚然不得不服从价格,但同样可以对政令表达自己的不满。当消费者对卖
方不满时候,寻求的是议价机制,当对政令不满时,寻求的则是抗议机制。在目前的中国,同样是政府宣布的信息公开法令,便构成了公民可以进行抗议的一种渠道。
此次国家发改委宣布提高成品油价格所选择的时机极佳,但也非常糟糕。说时机极佳,是因为所选择的是元宵节。显然,国家发改委一方面要宣布提高价格,一方面也试图回避抗议压力,元宵节实在是个减轻压力的好时机。但是反过来说,这又等于在欢度佳节的消费者头上突然淋了盆冷水,大扫人们的节日兴致,所以说时机又非常糟糕。还在元宵节之夜,微博上就大量出现成品油内地涨价、台湾降价的对比信息,人们以此表达自己的强烈不满。归根结底,选择元宵节宣布提价,实在是小儿科把戏,因为,按照新价格的成品油消费并不是元宵节这一天的事情,而是一种将延续到下一次调价时候的持续行为,节日之后,人们照样不满,照样抗议。抗议有没有用?就当下而言并无用处,国家发改委并不会因为消费者的不满而马上降低成品油价格。抗议也未必一定要有用,未必一定要当下就改变什么,这是更广泛背景下的公民权利表达。国家发改委宣布提高成品油价格诚然是一种政令,但2007年第492号国务院令也宣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这是较之政令更上位的法令。近日环保部回复北京律师董正伟提出的请求公开“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法和数据信息”的申请,以属于“国家秘密”为由给予拒绝。希望这次发改委能把第492号国务院令当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