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凤凰城代理合同
发布时间:2021-06-11
发布时间:2021-06-11
华润地产楼盘代理合同
华润凤凰城(山西市场)商品房销售代理合同
开发商:
代理商:
为提高华润凤凰城(山西市场)的投资效益,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所开发建设的地产项目达成以下条款,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标的
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华润凤凰城(山西市场) 项目的商品房销售。华润凤凰城(山西市场)总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其中住宅销售面积约 平方米、店面销售面积约 平方米、车位约 个。(最终建筑面积以房管局测量为准)
华润凤凰城(山西市场)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详见相关图纸。
第二条 代理期限:
乙方销售代理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华润凤凰城(山西市场)交房(以《商品房买卖合同》所签订的交房时间为标准)以后3个月为止。
第三条 代理销售期间甲、乙双方的工作职责:
甲方责任:
1.甲方应协助乙方的销售代理工作,取得并提供销售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证照和条件,提交认购书及预售合同等必备的文件和资料。
2. 甲方应提供相关财务制度,财务对接方式。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项目计划进度表,并且按计划进度敦促施工单位完成工程进度,按期竣工并通过验收,按售房合同规定的时间交房。若项目开发过程中出现不可预见的客观因素造成项目开发不能如期进展,甲乙双方协商调整相关的合同条款和乙方代理销售指标。
4.甲方提供销售场地及相关之设备费用,如:电话安装及话费、水电费、空调、复印机、桌椅、柜,按合同支付代理费和广告费用等。
5.甲方承担广告媒体发包费用:包括报纸、电视广告发布及相关费用、楼书海报印刷及相关费用、灯箱制作费、户外媒体发布及相关费用、三维效果图、户型格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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