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有限公司章程(8)
时间:2025-04-20
时间:2025-04-20
辉
第十七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办法: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十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行使以下职权:
(一) 对外进行公司的意思表达;
(二) 决定好处理公司经营中需经股东会决定以外的业务;
(三) 向执行董事汇报日常工作并接受领导;
(四) 经股东会或执行董事批准签署有关文件。
第十九条 企业职工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建立工会基层组织,依法开展工会活动。
第二十条 企业工会代表职工利益,表达职工意愿,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动员和组织职工促进企业发展。
第二十一条 企业工会的主要任务是:组织职工依法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参加企业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帮助指导职工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活动;组织职工学习文化、技术和业务知识,开展健康状况文化体育活动;协助企业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
第二十二条 凡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的企业应当建立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由公司工会提名,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未建立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企业,研究企业
下一篇:2021年学校新员工培训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