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种贸易术语(8)
时间:202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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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 外贸
最有利的时机成交适当的数量。
价格往往是买卖双方争论的焦点。如我方出价过低,不利于成交,完不成采购任务;出价过高,又将浪费国家外汇,甚至影响经济效益或亏损。因此在对国际市场价格作出详细调查的基础上,参照近期进口成交价,拟定出价格掌握幅度,并不宜过早透露给外商。
进口业务除采用单进的贸易方式外,还应针对不同的商品特点、交易地区、交易对象,灵活多样地采取招标、易货、补偿贸易、三来业务和技术贸易等多种方式;交易条件的制定,比如品质、运输、保险、商检,以及价格上的佣金、折扣等内容,也要在处理时机动灵活,以便既利于进口成交,又维护了我方利益。
(五)报批用汇计划
进口商品所用的一切外汇均须按一定程序向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用汇计划。进口商品经国务院批准,列入中央进口计划的,一般由中央拨给外汇地方;地方进口商品使用的外汇来源主要有中央分配的、经中央批准的专项外汇和周转外汇。在我国的进口业务的实践中,外贸公司的进口业务分自营进口和代理进口两种。一般用货单位委托外贸公司代理经营的,所使用外汇均须经规定部门批准后,才能向中国银行购买。在外汇落实后,才能办理进口业务。
(六)申领进口许可证
国务院规定统一管理的进口商品和国际市场竞争性强的商品,以及中央各部门进口的许可证商品,由外经贸部发证(或授权各外经贸部特派员办事处发证),其余授权省级经贸厅(委、局)发证。对进口商品实施许可证制是国家管理进出口贸易的一种重要行政手段。对于国家规定必须申领进口许可证的商品,进口单位必须于办妥进口商品的审批和申请外汇手续后,填制进口许可证申请表,连同有关应提交文件,向发证部门申领进口许可证。
二、进口交易的磋商
进口交易的磋商是签订和履行进口合同的基础,是国际购买货物的完整交易程序的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进口交易的磋商包括磋商的形式、内容和程序三个方面。
磋商的方式通常有:
一是书面洽谈方式,如采用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通讯方式来洽谈交易;
二是口头洽谈方式,如请外商来国内面谈或参加广交会、国际博览会等,另外还包括双方通过国际长途电话进行的交易磋商;
三是行为表示的方式,如在拍卖市场上的拍卖、购进活动等。
进口交易磋商的内容,主要是就购进某种商品的各项交易条件,如商品的品质、数量、包装、价格、装运、支付、索赔、仲裁等进行协商。由于许多老客户之间,事先已就"一般交易条件"达成协议或形成了一些习惯作法,或者已订长期的贸易协议等原因,一笔交易就不一定需要对各项条款一一重新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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