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种贸易术语(13)
时间:2025-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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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 外贸
(4)受益经审查信用证认可后,即可按规定条件装货,受益人发货后,备妥信用证规定的货运单据,开具汇票,在信用证有效 期内送当地的议付行议付。
(5)议付行经与信用证核对,确认汇票与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后,按汇票所开金额,扣除若干利息或手续费,将款垫付给受益人。
(6)议付行将汇票、货运单据等寄开证行索偿。
(7)开证行经审核单据无误后,付款给议付行。
(8)开证行在办理转帐或汇款给议付行的同时,通知开证人付款,赎回单据。
在国际贸易中,存在着买卖双方互不信任的矛盾,出口人担心先将货运单据交给进口方而收不到货款,进口人担心先将货款支付给出口方而收不到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单据。建立在商业信用基础上的汇付和托收方式,不能适应国际贸易发展的需要,于是便出现了银行保证付款的信用证结算方式。它的性质属于银行信用,基本解决了进出口双方互不信任的矛盾,同时便利了进出口人向银行融通资金, 可加快他们的资金周转。
因此,信用证支付方式在实践中日益被广泛使用,成为当今国际贸易结算中的一种最重要的支付方式。
四、银行保证书(函)(Banker's Letter of Gurantee, L/G)
它是指银行应申请人的请求,向第三方(受益人)开立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凭证,银行对申请人的债务或履行的义务,承担赔偿责任。
在进出口业务中有时由于交货时间较长,或交货条件比较复杂,难以用信用证进行结算,而且当事人的一方对于另一方所作出履行合同的承诺又感到不够安全时,可要求对方提供银行保证书。银行保证书用途可分为用于进出口贸易的和用于投标的两种。
五、国际贸易证书(International Trading Certificate,IFC)
它是由出口商于收到外汇货款后签发给国外进口商,并由出口国著名银行认证购的一种征书,可由出口国中央银行或其指定机构签字核准,同意持证人有权向出口国返销一定金额属规定的大类范围内的回头货。这种证书可通过背书转让给第三者,证书受让人可以凭此向原发证的出口国出售回头货。国际贸易证书出现于80年代,由于有国家机关及银行的保证,所以大大有利于对等贸易的开展。
六、外币现钞
现代国际贸易以现金结算货款是极个别的,而且一般限于小量的价款。在使用外币现钞结算时,有三种情况:
(1). 使用卖方所在国的货币,
(2). 使用买方所在国的货币,
(3). 或者使用第三国的货币。
在具体选用哪国(地区)货币时,主要应考虑货币的可兑换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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