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厂生产运行规程(18)
发布时间:2021-06-11
发布时间:2021-06-11
水厂生产运行规程
八、投加PAC系统运行规程
1、投加PAC系统及相关设备的运行管理规定。
1.1 PAC原料为液态,浓度33%,存放在储液池中。
1.2储液池总容积1200m3,共分二格。矾液经过耐腐蚀液下泵提升至溶液池。提升泵2台,1用1备,单台能力Q=54m3/h,H=15m,P=5.5kW。
1.3 PAC投加前应在PAC溶解池中将原液配制相应浓度的溶液再进行投加。
1.4 PAC溶解池共四座,都可以独立进行配制,出液管相互联通。
1.5 PAC溶液的配制在正常情况下应采用自动方式进行配制。
1.6 PAC溶液配制浓度,根据水质情况、投加设备的最大能力、制水量等各种因数来确定,通过“药剂配制浓度调整表”通知运行人员进行设定。运行人员不得擅自随意修改溶液配制浓度。配制浓度最低不得低于1.5%。
1.7 PAC投加系统分前加PAC和后加PAC,前加PAC作为混凝剂,后加PAC作为助滤剂。
1.8 前加PAC投加点共四个,与四组沉淀池对应,分别设在各沉淀池头部的混合井内。
1.9投加PAC的设备为隔膜计量泵,前加PAC隔膜计量泵 Q=1400l/h,共5台泵,4用1备。后加PAC隔膜计量泵,Q=60l/h,共5台泵,4用1备。
1.10 正常情况下前加PAC应采用自动方式投加。
1.11 后加PAC作为助滤剂,在一般情况不做投加,在滤池运行效果不好时,根据情况进行投加。
1.12 后加PAC投加点设在沉淀池出水,滤池前的搅拌井。
1.13 PAC采用比例投加,比例参数的设定根据水质监测中心的混凝试验和当时的水质况而定。比例参数的调整应由水质检测中心提出调整方案,填写“药剂投加比例参数调整表”。运行人员根据“药剂投加比例参数调整表”对PAC投加比例参数进行调整。
1.14 PAC投加系统的所有操作必须按照《生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1.15投加泵前的进液管道上的滤网应定期清洗。
2、必须随时保证PAC投加系统的设备设施能够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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