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部员工职称评定办法(3)
时间:2025-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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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资料
3. 员工职称晋级必须通过公司内部职称评审小组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资格。
4. 公司研发人员国家全日制本科学历工作一年以上视为具备初级职称。
第七条员级以下(含员级)升助理级必须在本公司现有职称任职满一年以上;助理级升中级必须任职满三年以上;中级升高级必须任职满四年以上方有资格申报。公司对初次评聘各技术职称人数不设比例。一般不得越级申报,但有特殊贡献和突出表现的人员可提前晋升或越级申报。
第八条破格申报
对为公司作出突出贡献,但不够以上职称评定年限资格者,包括:独立(或作为主要人员)开发研制出新产品,并为公司取得很好的经济效益(利润在50 万元/ 年以上)者;提出技改等建议被采纳者,在等于或高于现有产出及质量的情况下,为公司降低成本在50万元/ 年以上者;毕业后未获评任何国家技术职称,但工作经验丰富,能力强,是部门工作的骨干,为公司作出其它突出贡献者。第九条比例原则1.各级别职称人数应保持合理比例,高级师:中级师、助理师:员级以下的比例原则上应按此确定:1:4:5。
2.人力资源规划部门编制应考虑各部门职称级别的人数比例。
第十条其它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谎报工作成绩,剽窃他人成果者,不能评定高一级任职资格,已评定人员中,经核实有上述问题的,应由专业评审小组撤消本次晋升资格。
第三章评审程序
第十一条按职称类别设立职称评审小组,由公司相关领导及专业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能为内部职称评定、新员工入职职称定级,评审小组成员由任崇理、王瑛、刘宪文、薛雅玲、张强、边建斌、刘琦七人组成(成员变动则另行通知)。
第十二条评审小组的评审工作一般每年举行一次,评审时间为当年年终考核结果出来后。出席评审会会议的成员最低人数不得少于总数的3/4 ,评定小组组长根据评定小组意见有最终裁决权。
第十三条职称评审小组的评审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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