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部员工职称评定办法(2)
时间:2025-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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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具体评定条件及要求(参见附表一):
a)技术系列:
b)管理系列:
c)营销系列
d)技工系列
第六条入职职称评定
1. 对新参加工作的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公司本专业或接近
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一年,经考核符合任职条件的,直接确定为相应的技术职称任职资格。
具体规定如下:
a)大专毕业工作满一年的,可确定为员级任职资格,从事本专业员级技术职称满一年后,可确定为助理师级任职资格。(必须取得该专业国家相关部门的考试认定)
b)大学本科毕业工作满一年的,可确定为助理师级任职资格。
c)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的,可确定为助理级任职资格。
d)研究生毕业并在助理级工作满一年的,可确定为工程师任职资格。
e)全脱产、半脱产或不脱产的在职人员参加自学考试或成人教育(如电大、函大、职大、夜大等),取得了国家承认的大中专毕业学历的,比同届的全日制正规大中专毕业生相应推迟二年认定相应的技术职称。
f)•未满一年者,均为相应职称的“见习”。
2. 除上述规定的其他情况的新入职人员,由人力资源主管部门根据职称评审标准确定为
相应的职称级别,并报总经理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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