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课文译文Unit 3(4)
时间:2025-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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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短吨。正确的表达等级和质量的条款时常比表述重量和数量更难。某条关于质量等级的规定在不同的国家具有不同的意义。有必要在销售合同中阐明如果发生货物到岸后的实际品质比合同中标准低的情况发生时,买方应该享有的权利。问题是;买方是否能拒收货物并且由卖方付飞将货物退回,或者以低于合同的价格成交?因此在销售合同商品描述中注明商品的目录号,图纸,设计说明 ,或先把样品寄给买方用来参考是很有用的。
以下是一些要点,希望从事商务的人们能够理解并掌握他们。
(1)商品规格必须能够检测或核实,否则全无意义。
(2)不要给奸商留下空子可钻。
(3)准确说明在物理上的、化学上的或操作上要达到的具体要求。若允许误差,应规定限度。
(4)允许灵活的提供更好的产品,使用新型高效的材料及方法。
(5)语言要简洁明了。
(6)全面具体的说明货物的标准,必要时,加以模型、品牌、类型、目录号等等。
(7)规定装运的包装和标志。
(8)标明商品原产地和制造商、等级、类别,此外还有政府有关法规,尤其是农产品的收获年份。
(9)指明数量上可能产生的变化幅度(允许的百分比)和需要承担责任的一方。
(10)在引进成套设备时,将说明设备的技术要求、备件、特殊工具、技术文件、售后服务等放在附录中,以便集中精力考虑商务方面的内容。
3-2价格
有时报价会引起误解,在国际贸易中同种商品会有很多不同的价格。某一商品出厂价不变,但卖方会根据交货地点给出不同的报价。在国际贸易中买方决不会得到一个没有贸易术语的报价。假如采用CIF(目的港名称)术语成交时,卖方的义务是负责办理货物运输,海运保险,在装运期将货物运抵指定目的港的所有费用。
当我们学习《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中的术语时,我们需要铭记在心的是在应用《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的某一术语成交时,卖方只需履行最低责任。对于超出《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规定的更高责任,如果双方愿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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