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奖惩实施要点
发布时间:2021-06-11
发布时间:2021-06-11
学生奖惩实施要点
國立嘉義高級商業職業學校附設進修學校
學生獎懲實施要點
壹、依據:
一、教育部台(參)字第0980192534C號令發佈施行之「高級中等進修學校學生成績考查辦法」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與第十七條訂定之。
二、本校「學生成績考查辦法補充規定」第三條第二項。
貳、目的:為發揮教育愛心、鼓勵學生改過自新、奮發向上,敦勵品德,使其
無心所犯之過錯,有自新之機會。
參、德行成績考查:分德行評量與德行考查,德行評量以文字敘述德行表現,德行考查以量化計算成績,以80分為基本分數,並依照日常生活綜合表現、服務學習、導師考核、出缺席記綠及獎懲記錄規定之標準分別予以加減計量成績,核計實得總分以100分為滿分,累積分數超過100分者以100分計、未達60分者,報提學生事務相關會議為輔導轉學與特別處分決議,並報由校長核定後執行。
肆、導師應參酌學生之能力、性向、興趣、家庭環境、社會背景等因素:依下列各款資料或紀綠,予以綜合審慎評定量化成績,計量加減分數以10分為限。並應提學生事務相關會議審議之。
1.導師平日觀察學生個別行為之觀察及紀錄。
2.教職員對於學生行為之觀察及紀錄。
3.學生自我反省及互相檢討及紀錄。
4.訪問學生家庭紀錄。
5.學生校外生活輔導委員會彙送之資料及紀錄。
6.其他有關德行之資料。
伍、學生之獎懲與懲罰類別:
1.獎勵:(1)嘉獎;(2)小功;(3)大功;(4)獎品、獎狀;(5)其他獎勵。
2.懲罰:(1)警告;(2)小過;(3)大過;(4)留校察看;(5)輔導轉學;
(6)借讀;(7)特別處分(愛校服務、轉換班級、改變環境、家長 帶回管教);(8)自動退學。
陸、學生獎懲性量化成績,依下列各款標準加減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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