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技术科制度汇编(12)
发布时间:2021-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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径大于300mm)。
5、上下付巷要及时清理浮煤杂物,否则罚责任人10元/次。
6、上付巷料场要整洁,椽子、荆笆、备用柱等要分类码放整齐,并挂标志牌管理,否则每发现一次不挂牌、料场零乱的,罚相关责任人5元/项/次。
7、下付巷要留有0.7米宽的人行道,并保持畅通,否则每米罚替棚负责人10元。
8、工作面及两巷水沟保持畅通,发现水不归沟每次对队罚款10元/米。造成冲巷道每次对队罚款200元。
9、工作面及上下巷单体柱手把及三用阀方向一致,(要求单体柱手把与三用阀注液端方向一致,煤墙侧朝向老塘,中排及老塘侧朝向煤墙,两巷超前支护朝向外方,否则每根柱罚款2元。
10、煤电钻不吊挂一次对打眼工罚款10元。
11、两巷超前支护范围内有杂物,罚队10元/件。
12、替棚时必须对电缆、信号线、水沟进行保护,无采取保护措施的,对责任人罚款30元。
四、处罚
工作面冒顶一次,影响生产1小时以下,对队罚款500元,影响1小时以上对队罚款1000元,发现煤墙露碴(顶煤超过1.5米处)罚队500元/次,同时罚跟班队长、工程队长、班长、验收员20元/次。若堵塞风流造成瓦斯超限按瓦斯事故处罚。(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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