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投标技术及方案(18)
时间:2025-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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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于每季度首月的20日9时召开(遇法定假日、公休日顺延),特殊情况或紧急事宜时可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确定随时召开。公司党政办公室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公司各职能部门做好组织落实工作。
第五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
由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召集和主持,办公室、财务科、安全科、机务科和监控室管理人员参加,根据需要可安排有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学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组织落实相关管理部门和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二)通报公司本月安全生产工作及安全目标、安全指标的完成情况,部署下月安全生产工作;
(三)通报公司检查、督导情况,部署落实解决存在问题、事故隐患的对策措施;
(四)通报和落实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会议于每月的26日9时召开(遇法定假日、公休日顺延),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各相关职能科室做好组织落实工作。
第三章会议规则
第十条会议发言应言简意赅,紧扣议题。
第十一条公司各类安全生产会议均应进行会议记录,遵照“谁组织,谁记录”的原则,确定专人负责记录。
第十二条会议决议、决策事项须会后跟进落实的,遵照“谁组织,谁跟进”的原则;会议主持人另有指定的,服从主持人指定。
第十三条会议跟进的依据以会议原始记录及会议纪要为准。
第四章会议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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