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周法律诊所教学案例

时间:2026-01-16

法律诊所教学案例

案件情况

张应明,男,1954年4月30日出生,系陕西省凤翔县某村村民,住该村。

张应明长期怀疑其妻子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经常打骂妻子,限制妻子外出,有时还在妻子外出时对其进行跟踪。但均查无实据。搞得村里人与张及其家人关系非常紧张,不敢接触。2005年12月21日凌晨2点,张应明携带预先准备好的菜刀、包装编织袋、绳索等物,潜入村民李经伟家中,将处于熟睡中的李经纬用菜刀砍死。其后,张应明又潜入村民刘建家,挥刀欲砍刘时,刘惊醒并惊醒反抗,慌乱中,张应明用刀砍伤了刘的妻子袁小清、儿子刘小建后逃跑。

经过公安机关的通缉、围捕,最终于2005年12月26日在深山中将张抓获。 2006年4月1日,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询问证人笔录

询问时间:2005年12月21日早晨7时 询问地点:陕西省凤翔县某某镇派出所 询问人:张某丁 记录人:王×× 被询问人:刘建

问:你怎么知道是张应明砍伤的?诱供 答:因为我看到了。

问:把你妻子砍成怎样了?

答:砍成重伤了,已经不省人事,正在医院抢救。 问:还有谁受伤了? 答:我儿子也受伤了? 问:伤情如何?

答:轻伤。不符合客观情况,农民一般不具备这么高的专业素质,能在短时间内判断伤情轻重。

询问证人笔录

询问时间:2005年12月21日早晨7时(与上一份询问笔录竟然是同时间,同一个人进行的,违反证据询问个别进行的规则)

询问地点:陕西省凤翔县某某镇派出所 询问人:张某丁 记录人:张某丁 被询问人:李林

问:你怎么知道李经伟是被张应明杀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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