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整理(8)
时间:2025-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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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依据公开估价或评估后的市价来确定保险金额。
固定资产赔偿计算方法:
①全部损失,而受损财产的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出险时的重置价值时,其赔偿金额以不超过出险时的重置价值为限;受损财产的保险金额低于出险时的重置价值时,其赔偿金额不超过它的保险金额。
②部分损失,受损财产的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出险时的重置价值时,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在受损财产的保险金额低于出险时的重置价值时,赔偿金额=保险金额/出险时的重置价值×实际损失。2)流动资产的保险金额和赔偿计算方法 流动资产保险金额的确定方法:
① 按流动资产最近12个月的平均账面余额投保。
② 按流动资产最近账面余额投保。
流动资产赔偿计算方法:
①全部损失,而受损财产的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出险时的账面余额时,其赔偿金额以不超过出险时的账面余额为限;受损财产的保险金额低于出险时的账面余额时,其赔偿金额不超过它的保险金额。
②部分损失,在受损财产的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出险时的账面余额时,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在受损财产的保险金额低于出险时的账面余额时,其赔偿金额=保险金额/出险时账面余额×实际损失 。
建筑工程一切险
保险责任范围: 因自然灾害:冰雹、雷电、水灾、暴雨、地陷等;意外事故:不可预料及无法控制的突发性事件,包括火灾和爆炸;与工程相关的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额外费用之补偿,包括:合理施救费用 。
责任保险的特点
(1)承保标的 责任保险承保的是各种民事法律风险,是没有实体的标的,故没有保险价值可言, 各种责任风险及其可能导致的经济赔偿责任事先无法预料。保险人承担的责任只能采用赔偿限额的方式进行确定。 责任可分为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保险保的是民事责任,民事责任主要包括:
第一,过失责任
是指被保险人由于疏忽、过失而违法法律规定,或违背社会公共准则而导致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时,对受害人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二,绝对责任
是指不管行为人有无过错,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均应对他人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承担经济赔偿的责任。
(2)保险事故责任保险的保险事故,一方面需要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赔偿责任;另一方面又需要被保险人受赔偿的请求,两者缺一不可。
(3)保险目的直接保障被保险人利益、间接保障受害人利益 。一般赔款直接支付给受害人。
(4)处理事故的参与权由于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已通过保险关系的建立转移到了保险人身上,被保险人与第三者就其责任的承认、和解、否定以及赔偿金额的多少等问题达成的协议,均与保险人的利益有关。因此,大多数国家规定,保险人拥有处理责任事故的参与权。
(5)承保方式 承保方式具有多样化的特征
第一,独立承保 保险人签发专门的责任保险单,与特定的物没有保险意义上的直接联系,是完全独立操作的保险业务 。如公众责任险、产品责任险、职业责任保险等。 这种承保方式是责任保险主要的业务来源 。
第二,组合承保 不需要单独承保也不必附加条件,只要参了该财产保险就得到了相应的保障 。如船舶的责任保险。 下面要介绍的是按独立承保方式的责任保险。
职业责任保险的承保方式
(1)以索赔为基础的承保方式 即保险人仅对在保险期内受害人向被保险人提出的有效索赔负赔偿责任,而不论导致该索赔案的事故是否发生在保险有效期内。当然,保险人为了控制其承担的风险责任,通常规定责任追溯期,保险人仅对追溯后保险期满前发生的事故且在保险期内提出索赔的法律责任负责。
优点:保险人能够确切把握保单项下应支付的赔款,对自己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或可能支付的赔款数额作出切合实际的估计。
(2)以事故发生为基础的承保方式 即保险人仅对在保险有效期内发生的发生的事故引起的索赔负责赔偿,而不论受害方是否在保险有效期内提出索赔。为控制无限延长,保险人通常会规定一个后延截止日期。
延长保险责任期限
优点:保险人支付的赔款与其保险期内实际承担的风险责任相适应 。
缺点:保险人对赔偿责任的确定存在难度。
附 案例分析与计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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