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药注射剂安全性检查法应用指导原则(2)
发布时间:2021-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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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用注射剂的要求,必要时应增加其它安全性检查项目,如刺激性检查、细胞毒
性检查。
4. 注射剂辅料
注射剂辅料使用面广,用量大,来源复杂,与药品的安全性直接相关。在质
量控制中,应根据辅料的来源、性质、用途、用法用量,配合理化分析方法,设
立必要的安全性检查项目。
5.其它
原料和生产工艺特殊的注射剂必要时应增加特殊的安全性检查项目,如病毒
检查、细胞毒性检查等。
所用原料系中药提取物的注射剂,应按中药注射剂的要求设立相关的安全性
检查项目。
二、安全性检查方法和检查限值确定
检查方法和检查限值可按以下各项目内容要求进行研究。研究确定限值后, 应进行三批以上供试品的检查验证。
1.异常毒性检查 本法系将一定量的供试品溶液注入小鼠体内,规定时间内观察小鼠出现的死 亡情况,以判定供试品是否符合规定。供试品的不合格表明药品中混有超过正常 毒性的毒性杂质,临床用药将可能增加急性不良反应。
检查方法 参照异常毒性检查法(附录Ⅺ C)。 设定限值前研究
剂的急性毒性数据(LD50 或 LD1 及其可信限)。有条件时,由多个实验室或多种
来源动物试验求得 LD和 LD数据。注射速度 0.1ml/秒,观察时间为 72 小时。 501
如其它给药途径应进行相应途径的急性毒性试验。
设定限值 异常毒性检查的限值应低于该注射剂的正常毒性剂量,考虑到实 验室间差异、动物反应差异和制剂的差异,建议限值至少应小于 LD可信限下限 1的 1/3(建议采用 1/3~1/6)。静脉注射最大剂量 0.8ml/20g 仍未见毒性反应或死 亡,可以此作为检查限值。
如有动物、给药途径和时间、观察指标和时间等方法和限值的特殊要求在正 文项下另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