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16)
时间:2025-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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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率、建筑的组成和市政给水管网运行合理性等因素综合分析计算确定。
3.2.2 城镇和居住区等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应按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和一起火灾灭火设计流量经计算确定。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和一起火灾灭火设计流量不应小于表3.2.2的规定。 表3.2.2 城镇和居住区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和一起火灾灭火设计流量
人数N(万人)
N≤1.0
1.0< N≤2.5
2.5< N≤5.0
5.0< N≤20.0
20.0< N≤30.0
30.0< N≤40.0
40.0< N≤50.0
50.0< N≤70.0
N>70.0 3 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起 1 一起火灾灭火设计流量(L/s) 15 30 2 45 60 75 90 100
3.2.3 工业园区、商务区等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宜根据其规划区域的规模和同一时间的火灾起数,以及规划中的各类建筑室内外同时作用的水灭火系统设计流量之和经计算分析确定。
3.3 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
3.3.1 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功能、体积、耐火等级、火灾危险性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
3.3.2 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应小于表3.3.2的规定。
火
等
级
工
业
建
筑 表3.3.2 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L/s) V≤15001500<V≤3000<V≤5000<V≤20000<V≤V>50000 建筑物名称及类别 3000 5000 20000 50000 厂房 甲、乙 丙 丁、戊 丙
丁、戊
普通 15 15 15 15 20 20 15 25 25 25 30 30 35 45 20 35 40 20 一 、
二
级 仓库
三
级
四
级 民住宅 15 用单层及多层 15 25 30 40 公共建建筑 高层 — 25 30 40 筑 地下建筑(包括地铁)、平战结15 20 25 30 合的人防工程 汽车库、修车库[独立] 15 20 工业建筑 单层及多层民用建筑 15 20 25 30 — 丁、戊类工业建筑 15 20 25 — 注:1 成组布置的建筑物应按消火栓设计流量较大的相邻两座建筑物的体积之和确定;
2 火车站、码头和机场的中转库房,其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应按相应耐火等级的丙类物品库房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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