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问答2014修订版与20.(18)
发布时间:2021-06-09
发布时间:2021-06-09
GB7718
既可以作为食品添加剂或食品营养强化剂又可以作为其他配料使用的配料,应按其在终产品中发挥的作用规范标示。当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应标示其在《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中规定的名称;当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应标示其在《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中规定的名称;当作为其他配料发挥作用,应标示其相应具体名称。如味精(谷氨酸钠既可作为调味品又可作为食品添加剂,当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时,应标示为谷氨酸钠,当作为调味品使用时,应标示为味精。如核黄素、维生素E、聚葡萄糖等既可作为食品添加剂又可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当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时,应标示其在《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中规定的名称;当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时,应标示其在《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中规定的名称。2014版新增加要求
三十八、关于食品中菌种的标示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0〕65号和原卫生部2011年第25号公告分别规定了可用于食品和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预包装食品中使用了上述菌种的,应当按照《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的要求标注菌种名称,企业可同时在预包装食品上标注相应菌株号及菌种含量。自2014年1月1日起食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以上规定在预包装食品标签上标示相关菌种。2014年1月1日前已生产销售的预包装食品,可继续使用现有标签,在食品保质期内继续销售。2014版新增加要求
三十九、关于定量标示配料或成分的情形
一是如果在食品标签或说明书上强调含有某种或多种有价值、有特性的配料或成分,应同时标示其添加量或在成品中的含量;二是三十六、关于定量标示配料或成分的情形
一是如果在食品标签或说明书上强调含有某种或多种有价值、有特性的配料或成分,应同时标示其添加量或在成品中的含量;二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