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全套管理制度(二)(6)
时间:2025-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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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有粉尘或毒物的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保持清洁。
7.在审查、验收新、扩、改工程的设计、施工、竣工时,发现有不符合防尘、防毒要求,要重新返工,否则不予以验收和投产。
8.生产区和生活区的安全距离,要符合安全间距规定,除值班室外,生产区内不得安排人员居住,非生产人员不得随便进入生产区。
9.加强对生产区域尘、毒等污染物的定期监测,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予以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好的,要采取预防措施。
10.加强防尘、防毒器具的管理和维护保养,并规定配臵好防尘、防毒器材,管理人员要经常进行巡查。
11.保证防尘、防毒管理制度的执行,教育员工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对防尘、防毒工作有突出贡献者要予以表彰和奖励。
六.组织与抢救
1.生产、使用、储存有毒、有害物质单位,应成立化学毒物急性中毒抢救领导小组,公司成立由分管副总经理担任组长的急性中毒领导小组。
2.公司为主要岗位配备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公司医务室在业务上负责中毒人员的抢救或与医疗机构建立联合救护协议。
3.重要除配备足够适用的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外,还应设有洗眼、喷淋或清水池等冲洗设施。
七.体检与职业病
1.新职工入厂后,应进行健康检查,要妥善安排好职业禁忌症和过敏症患者的工作。
2.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职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监护档案。
3.对从事有毒、有害物质作业的人员,可逐步实行轮换、短期脱离、缩短工时、进行预防性治疗或职业性疗养等措施。对患职业禁忌症和过敏症者,应及时调离。
4.职业病的范围和诊断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按工伤处理。
5.加强尘毒检测,检测项目、采样点的设定及数量、采样时机、采样频率、采样方法、采样记录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6.建立健全职工上岗前和定期的防尘防毒安全卫生知识、安全
卫生法规制度的宣传教育、技术培训制度和检查考核制度。
7.所有职工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有效的劳动防护用品。
仓库、罐区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仓库及罐区的安全管理,减少各类事故发生,保护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仓库及罐区的安全管理。
三.应用标准及相关文件
《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四.定义
1、隔离贮存:在同一房间或同一区域内,不同的物料之间分开一定的距离,非禁忌物料间用通道保持空间的贮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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