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开发招标文件(4)
发布时间:2021-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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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 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三章 技术要求
第四章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第五章 评标定标办法
第六章 招标文件清单
7.2 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对份(页)数等方面认真核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24小时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将可能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澄清要求应送至或传真至河北博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传真:0311-83055026,地址: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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