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开发招标文件(10)
发布时间:2021-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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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17.3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 标
18、开 标
18.1 招标人按照前附表第10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18.2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19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18.3 开标程序:
18.3.1 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18.3.2 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18.3.3 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18.4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18.5 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19、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19.1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后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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