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需求侧管理 降低高峰电力需求(4)
时间:2026-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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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需求侧管理 降低高峰电力需求
金保障。
* 应实行上网电价与销售电价联动的峰谷电价体系。要尽力扩大实行峰谷电价的用户范围。工业、商业用户都应实行峰谷电价,并要拉大峰谷电价的差距,其比值不能低于5倍。居民用电负荷率很低,对电网高峰负荷影响很大,而其负荷特性对电价的敏感性最大,应尽可能为居民用户实行峰谷电价创造条件,利用价格杠杆引导居民合理避峰。对于供电可靠性要求高的用户,应实行可靠性电价。对于供电可靠性要求不高的用户,可通过协商,实行可中断负荷电价,或给予一定的补偿。
* 供电部门要积极为政府出谋划策,认真研究应急方案以及相应的措施,供政府部门决策。一旦政府政策出台,供电部门要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的落实需求侧管理项目,因地制宜,转移部分高峰负荷,缓解电力供应紧张的局面。
* 继续加强电网的改造,提高供电能力。地方政府应在资金、输电走廊及变电站征地等方面给予支持。电网企业应从电网最薄弱环节着手,逐步解决其卡口问题,提高供电能力。保证高峰时期电力
供应的畅通。
* 各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电源及电网的规划工作,做好预测、规划及项目建设的落实,确保电力供应满足国民经济发展的需求,以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的发展。同时也可以指导电力企业做好企业规划,引导民间资本及外资投入到电力建设中。
中国电力报 2003.5.13 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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