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需求侧管理 降低高峰电力需求(2)
时间:2026-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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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需求侧管理 降低高峰电力需求
约1.6美分/千瓦时,它的平均移峰成本约30美元/千瓦,大大低于其4美分/千瓦时的电力生产成本及500美元/千瓦的投资成本。总之,实施DSM不论是对政府、电力企业或电力用户都是有益的,可以取得多赢的效果。实施DSM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美国、日本、加拿大、德国、法国、意大利等国家都有一支庞大的队伍从事DSM工作,成果显著。美国在过去20年中,制定了许多法律法规及特殊政策,投入大量资金,取得了巨大成果。仅2000年,美国投入约15.6亿美元实施DSM项目,节电537亿kWh,减少高峰负荷2200万kw。在加州电力危机时,州政府采取紧急措施,出台一系列需求侧管理的政策(如系统效益收费、节电设备补贴、及税收优惠等),2001年降低高峰负荷500万kw,大大缓解了电力短缺的局面,避免了由于停电可能造成的损失约200亿美元。
20世纪九十年代初DSM介绍到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非常关注它的应用前景并给予大力支持。原国家经贸委和国家计委将DSM以法规形式纳入了2000年12月29日发布的《节约用电管理办法》中。2002年原国家经贸委制定的"关于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大力倡导和支持需求侧管理,并要求各级地方政府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从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使其发挥更大的作用。原国家电力公司把DSM列入了《国家电力公司一流供电企业考核标准(试行)》的内容。
在过去十年中,作为技术创新,在政府的倡导下,电力公司及电力用户密切合作,做了大量的工作。DSM在我国已应用于:
(1) 移峰填谷: 采用拉大峰谷电价,实行可中断负荷电价等措施,引导用户调整生产运行方式,采用冰蓄冷空调,蓄热式电锅炉等,取得实效。
(2) 节能节电: 采取一些激励政策及措施,推广节能灯,变频调速电动机及水泵,高效变压器等节能设备,具有很好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经探索与实践,有许多需求侧管理的项目得到应用与实施,取得了很大的成果。 累计节电1304亿KWh,移峰380万KW,削峰3650万KW,节煤5860万吨,减排SO2133万吨。我国许多省市都有DSM实践经验且取得较好效果。过去10年实践表明,我国已具备了推广实施DSM的基本条件。
从
近年来的持续负荷统计来看,全国占高峰负荷95%以上的部分约1000万千瓦,年累计持续时间只有几十个小时。采用增加调峰发电装机的方法来满足这部分高峰负荷是很不经济的。如果采用需求侧管理的方法削减这部分高峰负荷,则即可以缓解电力供需紧张的压力,又可以提高电力系统的经济效益,同时还可以缓解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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