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实施细则

时间:2026-01-14

学院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实施细则

学院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做到学生心理危机早预防、早发现、早干预,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育的意见》(教社政〔2005〕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心理危机干预是指对那些存在心理危机倾向或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学生提供支持和帮助,使之最终战胜危机,重新适应生活。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工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对学生心理危机进行评估,制定心理危机处理方案,实施心理危机风险化解。

第四条 各系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小组负责系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全体教职员工均有责任和义务。

第五条 各系应发挥班级心理委员、学生党员、学生骨干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中的积极作用。

第三章 干预实施

第六条 早期干预 及时做好学生心理危机早期预警工作,做到对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变化的早发现、早汇报、早评估、早反馈、早干预,力争将学生心理危机的发生消除在萌芽状态。

1.早发现。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每年对全院新生进行心理健康普查,建立学生心理档案,并根据普查结果筛选出高危个体,建立“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库”,并与各系心理辅导员一起对这些学生做好干预与跟踪控制工作。

2.早汇报。为掌握全院学生心理健康的动态发展情况,班级心理委员定期向系(部)心理辅导员汇报班级学生的心理状况,如有异常及时填写《班级学生心理异常状况报告表》;各系心理辅导员定期向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汇报学生心理健康情况,如有异常状况发生应及时汇报,并按月填写《系部学生心理异常状况汇总表》交至学工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学院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实施细则.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精彩图片

热门精选

大家正在看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限时特价:4.9 元/份 原价:20元

支付方式:

开通VIP包月会员 特价:19元/月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fanwen365 QQ:37015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