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我国历史街区保护实践模式的剖析(6)
时间:2025-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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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
15卷
的土地和以外的其他城市用地开发管理综合模式。即建立城市的土地开发储备制度和历史街区历史文化保护区土地管理控制制度的综合土地管理模式。
城市的土地储备制度,是指由城市政府委托的机构通过征用、收购、换地、转制和到期收回等方式,从分散的土地使用者手中把土地集中起来,并由政府进行土地开发,在完成了房屋的拆迁、土地的平整等一系列前期开发工作后,根据土地出让计划,有计划地将土地投入市场的机制。土地储备制度对于历史城市的有机更新和整体风貌的控制非常重要,对于历史文化保护区、历史建筑(群)及其建设控制范围以外的一般城市土地的开发与管理,应在最大程度上实施土地储备制度。目前,购储备机构,在历史文化名城中,文化名城如杭州、上海、、历史建筑及其,应采取不同的土地管理模式,即由政府对区内土地实行统一控制管理,对重点保护建筑和重要节点的土地进行统一收购,区内土地不得转让给开发商搞大规模商业性开发,尤其在核心保护区内的土地,应坚持土地的非
商业性开发出让制度,其整治应坚持以政府主导的方式,实行小规模“有机更新”的更新模式。
对于城市一般的土地开发,建议以如下程序进行开发与管理
:
对于历史街区、历史文化保护区,历史建筑(群),建议以如下程序进行开发与管理
:
随着经济、社会、文化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历史街区的保护与发展问题变得更复杂、更多样,它己不仅仅是物质环境的更新改造问题,而且还广泛地涉及到社会、文化甚至是时空等因素。我们在借鉴前人或他人成功经验的同时,必须探索适合历史街区自身特点的发展对策和实施道路。
注 释
①王雨村《从:“桐芳巷”到“新天地”———谈苏州历史街区保护对策》《规划师》,,2003年第6期,第22页。
②林楠、王葵《:文化传承和城市发展———北京南池子历史文化保护区规划设计》《建筑学报》,,2003年第11期,第7~11页。
③引自王小星《:3亿工程没有开发商介入 南池子创新思路保护旧城》《北京晨报》,,2003年08月19日。
④北京市人民政府2001年11月19日批复,内容详见/news/list-new.asp?id=502
参考文献
[1]董鉴泓、阮仪三《名城文化保护和鉴赏》:,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199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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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柯建民《:古坊保护》,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199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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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孙骅声等《苏州古城桐芳巷居住街坊改造详细:
划》,1998年第3期。
[7]方可《当代北京旧城更新》:,北京,中国建筑工业
规划》,苏州市建委规划文本。
[4]王景慧《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概念》:《城市,
出版社,2000年。
规划》,1994年第4期。
(责任编辑:林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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