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义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细则(修订2012-9-17(5)
时间:2026-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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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布置作业必须有明确的目的性和针对性,以利于巩固所学知识,掌握“双基”,培养能力,发展智力。作业布置要适时适量,难易适中,要重视对学生预习、复习的指导和检查。一般课堂作业的难易程度应以多数学生学习水平为基础,让大多数学生在课堂上能完成。
2、要适度控制课外作业总量。课外作业内容可根据学生实际进行分类,分为选做题和必做题。作业形式要灵活多样,不仅布置读、写、算的作业,还要布置画、唱、操作、实验、实践、调查、考察、观察等方面的作业。坚决杜绝惩罚性作业、随意性作业、大量机械重复的作业。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初中生课外作业量:每天不超过1.5小时。语文大作文,每学期不少于八篇;数学每周不少于四次;外语每周不少于三次;物理、化学每周不少于两次;其它学科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布置课外作业。
小学生课外作业量:三至六年级每天不超过1小时;一、二年级不留家庭书面作业(但须有课上当堂完成的作业),提倡布置动口交流、朗读、观察等实践性、操作性作业。
3、教师必须及时检查和批改学生的作业,要保持一定比例的面批,日期要明确。教师批改作业实行等级评价,要注意示范性,教师书写要工整,标点要准确,符号要规范。作文的眉批、总批评语要得当,指示要具体,富于激励和指导作用。
4、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培养学生按时、规范、独立完成作业的良好习惯,教师应督促每位学生及时上交作业。
5、鼓励在作业布置和批改方面的改革和创新,可适当布置开放性、探究性、实践性的作业,针对学生学习能力的不同,布置分层次、差异性作业。
6、学校要每月检查一次作业批改情况,并将结果公布。学校每学期要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各年级各学科优秀作业展评,留好作业展评有关资料、图片。
五、指导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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