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维信息: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摘要)(修订稿) 20(7)
时间:2025-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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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维信息: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摘要)(修订稿) 2010-09-10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包括目前担任公司核心业务(技术)骨干人员。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将包括公司未来引进的核心业务(技术)人才及公司董事会认为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而需要进行激励的员工。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包括公司核心业务(技术)骨干人员共计94人,占截至2010年5月31日公司员工总数的6.77%。
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均需符合下述标准:
1、激励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
(1)激励人员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于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全职工作、领取薪酬,并签订劳动合同;
(2)激励对象不能同时参加其他任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已经参与其他任何上市公司激励计划的,不得参与本激励计划;
(3)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现任监事、独立董事、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也不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配偶及直系亲属。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人员,不能成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1)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