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1-24期《半月谈》之半月评论(16)
发布时间:2021-06-08
发布时间:2021-06-08
和呵呵呵呵
了一出出居民“以死抗争”的悲剧事件;拆迁的空间毕竟有限,主政者们又有锦囊妙计,转身瞄准广大乡村,随意推行土地整理、村庄合并,以腾出土地指标,也不管农民自愿与否,不管农民的权益保障与否。城市化进程加速,还当端正方向。
看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经济学大师阿玛蒂亚·森有言,自由是发展的首要目的,同时,自由也是发展的重要手段。促进人的自由发展,就是要提升每一个人选择生活、创造财富的能力,为每一个人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和社会流动的机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就是要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拓展人们自我实现的广阔空间,增进人们共同拥有的尊严和幸福。对于中国最为弱势的农民群体而言,我曾讲过三句话:只有转移农民,才能富裕农民;只有组织农民,才能壮大农民;只有提升农民,才能发展农民。着眼点,正在于“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由此,我们要加快户籍制度改革,使进城农民更为迅捷地走进城市的发展之内、体制之内、社会之内,要加大村民自治、培育乡村合作组织力度,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强化农民的主体性力量,要大力提升农民的科技水平、经营素质,就地开辟更多的发展机会,而不是简单地吸引资本下乡,去替代农民经营,从而压缩、剥夺他们发展的权利和机会。
我们正处于深刻的社会转型期。社会的现实理性是发展第一,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社会的核心价值是以人为本,是以人民为本,促进广大普通民众的利益追求、权利保障和自由全面的发展。社会的转型,就是树立科学发展观,从发展本位走向民生本位,从国家本位走向公民本位,从权力本位走向权利本位。公平正义,就是我们在转型中应当始终坚守的价值取向。
重识公平正义,它不仅是政策宣示,而且是施政实践,是每一级政府决策的基点和工作的目标;它不仅是政治导向,而且是发展力量,只有追求公平正义的发展,才能极大地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才会更有效率,更可持续;它不仅是政府形象,而且是政治文明。渗透在社会的秩序规范中,它是一种制度平等;引领在发展的路径转换中,它是一种科学理念;落实在政党的民主建设中,它是一种执政伦理。
推进社会的公平正义,是政府应当肩起的责任,更有赖于公民的努力、改革的深化、法治的建设和文明的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