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1-24期《半月谈》之半月评论(15)

时间:2025-04-04

和呵呵呵呵

第6期:愿公平正义光辉普照

“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温家宝总理的激情话语,再次有力地传递出政府解决民生难题的庄重承诺,张扬了推进社会发展转型的价值取向。

在中国经济蓬勃前进、迅速崛起的宏大图景中,吏治腐败、司法不公、分配失衡、贫富分化,也是分外鲜明的社会现象,“被边缘”、“被剥夺”、“被锁定”,也见弱势群体分外焦虑的社会心态。如何使广大民众,按照公平正义的原则,合理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充分拥有创造财富的机会,切实保障社会参与的权利?已经提上中国转型的重要议程。

公平正义,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基石,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核心价值。它在当下的实践指向,是社会的民生进步,是公民的权益保障,是每一个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

看民生进步。这是近年来政府施政下功夫最深、绩效最显的地方,也是社会舆论点击率最高、考问最多的话题。如果说改革之初的民生问题更多地受制于发展滞后,是如何尽快打破短缺经济的格局,今天则更多地聚焦于公平正义,是如何共同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如城市房价狂涨、居高不下,但求一房安居,直耗尽许多家庭的几代积累。其中演变出房地产开发商、南北炒房团们一场场积累财富的盛宴,也催生了万千“蚁族”、“蜗居”平民一个个饱尝人生失败滋味的梦魇,给大众造成社会财富分配的集体恐慌。类似现象,还有居民收入差距在二元结构中越拉越大的“城乡分化”;“恶意欠薪”屡禁不绝、“血汗工厂”大行其道中愈演愈烈的“资本掠夺”;拼命挖掘“投资洼地”,不惜将宝贵资源廉价奉送给外来资本,损害子孙立足根本造成代际公平断裂的“发展赤字” 更让人迷惑的是一些舆论的辩解:“这是市场经济的正常”。须知,市场失灵,还当有政府调控和社会保护。“这是发展阶段的特征”。须知,东亚国家的高速成长历史,并未必然出现失衡的贫富分化。“这是改革深入的代价”。须知,是谁认定,改革的代价应由普通大众、弱势群体支付和承担,而改革的成果则由既得利益集团独享、通吃?

看公民权益保障。公平正义的根本,是保证不同群体都能享受相同的权利,并由法律和秩序为这种权利表达提供保障。显然,在官本位根深蒂固、潜规则风行一时、既得利益集团肆意膨胀之际,普通民众的权利保障亟待夯实。我们可以浏览一下“土地城市化”的路线图:强制征地是第一步,政府以极其低廉的价格,先将城市周边农民的土地征用过来,稍加整理开发,转手招拍挂,土地财政从中赚取巨额利润,农民也由此作出巨大牺牲;城市一味扩张,遭遇18亿亩耕地红线,于是就以“公共利益”的名义,强行大搞城市拆迁,公然漠视公民合法的财产权利,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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