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谈话制度(6)

发布时间:2021-06-08

2、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全局坚持执行双休日和规定的节假日(如不休则事先通知),各基层单位的休假,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所在乡镇的统一安排,在不超过规定节假日天数内,由分局自行安排。

3、工作时间不准看电视、下棋、打扑克和进行其他娱乐活动,不准大声喧哗、闲谈、串门,影响他人工作,严禁进行任何赌博活动。

4、工作时间不准擅离职守,办私事。如临时有事,必须向领导请假。

5、单位领导、市局各科室负责人、一般工作人员外出办公、开会、下乡及因事请假等,按照市局请假制度有关规定执行,未经批准的视为旷工论处。

6、干部职工工作调动,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报到,凡不按时报到的,视为旷工。

7、各分局、机关必须建立“考勤记录簿”,纪录好每人每月的出勤情况。

8、参加市委、市府、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其他部门统一组织的会议和学习班,必须由领导安排人员参加。参加的人员要准时到会,不准确席和中途退席。

9、对工作的交接,一般工作人员由本单位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副职监交,分局长的调离审计工作由计会、监审科负责。

10、各分局要按月份工作规程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并建立记录和建立“工作大事记”,并由专人负责纪录,市局建立的“工作大事记”由办公室负责纪录。

11、凡接上级局和市委、市府及其他部门召开的会议和其他各项通知,由局长(或主持工作的副局长)安排,局领导不在时,由办公室负责安排。凡参加会议或办理的有关事项必须向领导汇报,各分局也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12、地税干部要遵守各种保密制度,一是对国家、市委、市府规定的各种机密和地税系统不许公开的政策、会议纪要等保密。二是不信谣,不传谣。返回》》

莱州市地税系统干部诫勉暂行办法

1、为了不断加强我市地税系统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增强干部免疫功能,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充分发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把全系统各级地税部门建设成为“守纪、务实、文明、高效”的战斗集体,促进整个地税系统两个文明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局建立并实行干部诫勉制度。

2、 干部诫勉实行的目的。

干部诫勉制度,是针对存有突出问题的干部进行告诫,全面、郑重地向其指出问题,促其在一定期限内改正错误解决问题的一种干部教育管理制度。建立并实行这种制度,旨在督促地税干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廉洁勤政、秉公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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