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基本知识百问(4)
发布时间:2021-06-08
发布时间:2021-06-08
房地产知识解答
答:确权就是房地产登记部门对房地产权利的确认。即是依照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经过房地产申报、权属调查、产权核准、登记注册、发放权利证书等登记程序,确认某一房地产权利归属的过程。
27、问:什么是《房地产证》?
答:《房地产证》是权利人依法管理、经营、使用和处分房地产的凭证。
28、问:《房地产证》主要记载哪些内容?
答:《房地产证》主要记载业主所购房地产的房产与土地的有关内容。如权利人名称、身份证号;宗地号、土地用途、土地位置、宗地面积、使用年限;房地产的名称、栋号、房号、用途、建筑面积、竣工日期、建购价款以及房地产他项权利等。
29、问:旧《房地产证》如何更换新证?(暂不登报)
答:可分以下情况分别办理:
(1)属于原特区房地产公司代表政府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需到深房集团新峰交易所认证,在办理登记时除提交产权证原件外,还需提交原购房合同书原件。若有遗失则需在《深圳特区报》或《深圳商报》刊登遗失声明,并出具具结书,然后到房地产所在地登记部门换领《房地产证》;
(2)属原蛇口工业区产权处所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需先持原《房屋所有权证》到蛇口工业区房地产公司核实确认,然后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原购房资料到房地产所在地登记部门换领《房地产证》;
(3)属于原市房管局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必须先审查土地使用权是否合法,如土地合法或虽不合法但已经处理的,可到房地产所在地登记部门换领《房地产证》;不合法且未经处理的,不得换证。
30、问:《房地产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有什么不同?
答:现在颁发的《房地产证》是由原《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合二为一,统一制作的房地产产权凭证,两者主要区别是《房地产证》同时记载有土地资料和房屋资料,是对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统一进行登记。而原《房屋所有权证》则没有记载土地使用权状况。
31、问:《房屋所有权证》能否换发《房地产证》?
答:根据深府〔2004〕193号文《深圳市处理房地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已核发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地产,经登记部门核实其房屋所有权与其土地使用权权属相符的,可办理换发房地产权证手续。
32、问:红皮《房地产证》和绿皮《房地产证》有什么区别?
答:(1)红皮《房地产证》说明该房地产是市场商品房地产,产权人可完全享有该房地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
(2)绿皮《房地产证》说明该房地产是非市场商品房地产。绿皮《房地产证》记载的房地产,不得买卖,需抵押或出租的,要按有关规定办理;
(3)上述区别仅是形式区别,实质区别应以《房地产证》及房地产登记簿记载的内容为准。
33、问:如何查证《房地产证》的真实性?
答:(1)要确认《房地产证》是否真实,房地产权利人首先应到房地产档案部门查询,看是否有登记记录,《房地产证》号、房地产坐落位置是否属实。
(2)注意识别《房地产证》上所盖印章的真伪。其真伪性可向房地产登记部门查询。
34、问:《房地产证》中的原建购价是如何确定的?有什么意义?
答:《房地产证》中原建购价的确定:购买商品房及其他房地产,原建购价款是指买卖合同中确定的房地产购买价;发展商及其他单位或个人自建房,原建购价款是指该房地产的建造成本价。
《房地产证》中的原建购价款是买房或建房时该房地产的价值,也是以后再转移时计算有关税费的依据。
35、问:《房地产证》中的建筑面积的含义和来源是什么?
答:《房地产证》中的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其具体数据是由房地产登记部门认可的测绘部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