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科管理制度实施细则(16)
发布时间:2021-06-08
发布时间:2021-06-08
尘作业计划,主要内容包括:新安(拆除)防尘管路;喷雾设施,隔爆设施安装、煤层注水、冲刷巷道工作,测尘点布置等。月末要有计划完成情况结,资料必须齐全、完整,并保存一年以上。
/3、生产、运输、安全、通风等部门要有综合防尘部门责任制。采掘区队的兼职防尘员及有关岗位工种都要建立综合防尘岗位责任制,并有严格的奖罚制度和 考核办法。
/4、严格例会和验收制度。公司总工程师每月组织一次防尘专业例会。新水平、新采区及工作面投产验收时,必须同时验收防尘系统和防尘设施,并有记录备查,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不准投产。
/5、总工程师每月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综合防尘检查验收,并有记录备查。
/6、专(兼)职测尘员要按计划定期进行精上下作业场所粉尘测定工作,并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测尘结果每旬报公司分管领导。
7、新购置的粉尘检测仪器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定期对使用中的粉尘检测仪器进行校核;不合格的仪器要及时进行维修和报废。
8、防尘管理未按要求安装吊挂的罚责任单位5000元/次,责任人100元/次。
9 综合防尘实施未按要求设置的罚责任单位5000元/次,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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