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文件管理制度(10)
发布时间: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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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表单的执行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的,必须应有其独立的编号。
(2)新、旧表单更替时,如旧版表单仍有储备,可待旧表单使用完毕后再更新。此情况根据实际需要由表单制订部门确定。 14.1.2 文件换版时编号的更改要求
文件发布时“文件发布年份代码”是当年的年份号。在本年度文件发布时文件的“版本号”为“0”,第一次修改为“1”第二次修改为“2”,依次类推。当到了第二年修订此文件时,文件的年份号为第二年的年份代码,文件版本号为“0”当文件在此年份再修订时第一次修改为“1”第二次修改为“2”,依次类推。
文件使用部门,如果接收到换版文件时,需要将作废文件回交,现场不允许出现作废文件与非作废文件同时保存的现象。如果因工作需要必须保留作废文件,需要特殊说明。 14.2 文件的作废
文件废止信息可通过如下两种途径体现:
(1)可在新版文件中“文件换版说明”体现,并将废止的文件名称、编号、实施日期描述清楚;
(2)如该文件为最后一版,不再更新换版,起草部门须每年12月份统一评审并签发《文件更改(作废)单》(见附件1),将本单位所起草的废止的文件予以公布;
(3)作废的文件,应在使用场所标注(已作废的标识)。电子版文件可在文件右上方或文件名称上标注。纸版文件应在文件的右上角标注作废标识。 14.3 文件的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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