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公司记录及文件管理制度(8)
发布时间:2021-06-08
发布时间:2021-06-08
办公室建立包括公司公文、管理手册、管理制度类及作业类文件以及外来文件的“有效文件清单”,通过纸质或信息管理系统公布。
各职能部门内部管理或作业用文件由各部门建立本部门“有效文件(内部制度)清单”,并报办公室备案。
文件更改或作废后,应及时更新“有效文件清单”。
十二、档案记录管理
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使用如下记录形式:
⑴纸质形式,如:表格、传真、照片等;
⑵电子媒体形式,如:录音、录像、光盘、数码照片、信息系统上的电子记录等;
⑶实物形式,如:奖牌、奖状、奖杯、证书等。
各部门在确定需使用的记录样式时,应尽可能使用现有已固化的记录样式,并按照第4章规定的格式框架要求,尽可能保证记录清晰全面。
政府机构对相关记录的样式有统一规定的,按其统一规定执行。
各种记录应按内容分类,由专人负责填写。记录填写要准确、及时、标识正确、内容具体、字迹清晰、逐栏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