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9001_2015标准条款(18)
发布时间: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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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时,组织应确定和满足与产品特性、生命周期相适应的交付后活动要求。
产品交付后的活动应考虑:
a)产品和服务相关的风险
b)顾客反馈
c)法律和法规要求
注:交付后活动可包括诸如担保条件下的措施、合同规定的维护服务、附加服务(回收或最终处置)等。
8.6.6 变更控制
组织应有计划地和系统地进行变更,考虑对变更的潜在后果进行评价,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确保产品和服务完整性。
应将变更的评价结果、变更的批准和必要的措施的信息形成文件。
8.7 产品和服务的放行
组织应按策划的安排,在适当的阶段验证产品和服务是否满足要求。符合接收准则的证据应予以保持。
除非得到有关授权人员的批准,适用时得到顾客的批准,否则在策划的符合性验证已圆满完成之前,不应向顾客放行产品和交付服务。应在形成文件信息中指明有权放行产品以交付给顾客的人员。
8.8 不合格产品和服务
组织应确保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和服务得到识别和控制,以防止其非预期的使用和交付对顾客造成不良影响。
组织应采取与不合格品的性质及其影响相适应的措施,需要时进行纠正。这也适用于在产品交付后和服务提供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的处置。
当不合格产品和服务已交付给顾客,组织也应采取适当的纠正以确保实现顾客满意。
应实施适当的纠正措施(见 10.1)。
注:适当的措施可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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