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9001_2015标准条款(17)
发布时间: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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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产品和服务的放行、交付和交付后活动的实施
i) 人为错误(如失误、违章)导致的不符合的预防
注:通过以下确认活动证实这些过程实现所策划的结果的能力:
a) 过程评审和批准的准则的确定
b) 设备的认可和人员资格的鉴定
c) 特定的方法和程序的使用
d) 文件信息的需求的确定
8.6.2 标识和可追溯性
适当时,组织应使用适宜的方法识别过程输出。
组织应在产品实现的全过程中,针对监视和测量要求识别过程输出的状态。
在有可追溯性要求的场合,组织应控制产品的唯一性标识,并保持形成文件的信息。
注:过程输出是任何活动的结果,它将交付给顾客(外部的或部的)或作为下一个过程的输入。过程输出包括产品、服务、
中间件、部件等。
8.6.3 顾客或外部供方的财产
组织应爱护在组织控制下或组织使用的顾客、外部供方财产。组织应识别、验证、保护和维护供其使用或构成产品和服务一部分的顾客、外部供方财产。
如果顾客、外部供方财产发生丢失、损坏或发现不适用的情况,组织应向顾客、外部供方报告,并保持文件信息。
注:顾客、外部供方财产可包括知识产权、秘密的或私人的信息。
8.6.4 产品防护
在处理过程中和交付到预定地点期间,组织应确保对产品和服务(包括任何过程的输出)提供防护,以保持符合要求。
防护也应适用于产品的组成部分、服务提供所需的任何有形的过程输出。
注:防护可包括标识、搬运、包装、贮存和保护。
8.6.5 交付后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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