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安全社区建设与管理基本规范》(征求意(20)
发布时间: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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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 安全社区 地方标准 征集意见稿
DB51/T××××—2014
d) 客观公正、严谨务实、清廉自律、遵守保密规定。
5.3.2.8 现场评定程序:
a) 现场评定主要程序包括首次会议、现场查验和末次会议。
b) 首次会议:介绍现场评定安排和评定方法、安全社区建设过程、安全促进项目计划与实施;
c) 现场查验:通过查阅、访谈、现场观察等方法了解安全社区建设情况,查验建设单位是否按照
安全社区建设规范开展了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查验建设单位工作报告与现场工作是否相符,查验建设单
位档案资料是否真实,验证安全促进项目效果;
d) 末次会议:与被评定方沟通,通报专家组现场查验的结果,提出改进建议。
5.3.3 综合评定与授牌
5.3.3.1 现场评定组完成现场评定工作任务后,在10个工作日内向备案评定机构提交评定工作报告。
5.3.3.2 评定工作报告主要内容:
a) 评定的过程;
b) 评定的项目与方法;
c) 材料初审与现场评定情况、随机调查和指标评定结论;
d) 存在问题与整改建议;
e) 评定结论性意见。
5.3.3.3 备案评定机构收到现场评定组的评定工作报告后,召开专家联席会议,对评定工作报告进行
复核。对评分在120分(含120分)及以上,且各二级指标均不为0分的申请单位,上报至综合管理机
构进行综合评定。对评分在总分90分(含90分)及以上,且各二级指标均不为0分的申请单位,给予
三个月整改时间,整改完成后再进行验证,验证合格后上报综合管理机构进行综合评定。评分不足90
分的,不予上报。
5.3.3.4 综合管理机构收到备案评定机构的评定工作报告后,在20个工作日内按相关规定进行综合评
定,作出综合评定结论。综合评定结论为“合格”的社区,通过此次评审。综合评定结论为“不合格”
的社区,给予三个月整改时间,整改完成后再进行综合评定。
5.3.3.5 经综合管理机构综合评定合格的社区,由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颁发“四川省安全
社区”证书,并授予牌匾。
5.4 证后管理
5.4.1 获得“四川省安全社区”称号的社区,应按照持续改进要求做好持续建设和证后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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